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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一篇”什麼是建造執照?”所提到,使用執照是建築執照中的一種,簡稱”使照”,以下來介紹它的內容:
當房子蓋好要開始正式使用前,必須要先取得 使用執照 後,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向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提出申請檢驗,經查驗後其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及建築物主要設備等與設計圖樣相符者,發給使用執照,也才能申請水電及辦理產權過戶。
使用執照對民眾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影響:第一是決定預售屋何時完工、第二是要避免「二次施工」鑽漏洞的行為
房屋合約中提到的完工日期是指取得使用執照的時間,不過由於只要完成主體工程以及部分指定項目就能夠核發使用執,所以通常此時的工程進度只有約略70~80%左右,而自來水、電、瓦斯等管線,也要等到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可以開始施工,故消費者要真能入住還必須等待一段時間。
所謂的二次施工是指某些建商在申請完建物使用執照後,擅自把建築的公共區域更改用途或重新施工,例如:室內挑高夾層、 圍住騎樓、機車停車棚改移至地下室、蓄水池改為游泳池、陽台外推…等等,這些很大機率都是違章建築 。
一般民眾若要查找使用ˊ照跟查找建照一樣網址:”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站“:
1.點選使用執照
2.點選使照號碼
使用執照的首頁與建造執造一樣,使照類似本棟建築物的概要,除了各層明細資訊、其他應注意或應辦事項外,還會有重要的裝修材料資訊:
1.使照字號:這個編號是這棟已經完成的建築物的身分證號碼,可透過使造號碼在政府機關查詢此建物相關資訊2.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主要看新成屋的時候,需確認這棟建築物的屋齡,或者是看拿到使照的時間跟實際交屋時間的差異。
3.使用分區: 確認建物是住宅區還是被歸類成商業區。
4.建築物概要:有各樓層的面積等資訊;這裡就是最後實際完工後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