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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買預售屋時我們會常聽到所謂的建照,但這個簡稱有兩個意思會讓人誤會,且內容物不同,一個叫做建築執照另一個叫做建造執照,而一般我們常說的”建照”是只後者“建造執照”。
建築執照 可以分成 4 種:
建造執照 :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
雜項執照 :雜項工作物的建築,應請領雜項執照。
使用執照 :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拆除執照 :建築物之拆除,應請領拆除執照。
所以說, 建築執照 是很廣義的,它包含了建造執照。
除了蓋房子需要申請外,依照法規內容當有建物需要增建改建或修建時都必須先申請”建造執照”才准許動工,
若沒事先申請通過,就會變成違章建築。
建照對消費者主要有兩個層面的影響:
在申請過程中需提交詳細的建築設計圖,如每一層樓的格局、陽台雨遮的面積、使用建材的材質等等細節…
若有不符合的部分就無法申請核准,因此建照上所示的面積和設計是有強制力。
預售屋從簽訂到完工後交易整個時程約莫2~5年不等,為避免過程中不預期的意外發生而影響建按開發導致完工日延期,政府為避免民眾的權益受損會要求建商必須「拿到建照後」,才可以出售預售屋,必須依照原有的設計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建案,否則會面臨到法律上的責任。
可上”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查詢
若在建築期間要變更起造人和設計人的話,必需向地方縣市政府提交申請,而在變更起造人的當下,會涉及買賣、交換、贈與等行為需依法報稅。
簡單來說,雨遮就是用來遮雨擋陽的地方;可以遮雨、遮陽、防止火災延燒、增進建築物立面景觀造型、綠建築、調節室內溫度以及建築外殼節能等多種功能。
法源依據:《建築技術法》規定,是建物窗戶或開口的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