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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土地和買房子最大的差別,在於「看不見的風險」更多:地界、使用分區、他項權利、租約與通行權,任何一項沒查清楚,都可能讓土地買了卻不能用。本文將台灣購買土地的完整流程整理成 6 個步驟,從簽約前的產權調查,一路走到過戶交地,並附上常見注意事項與 FAQ。整個流程順利的話,從簽約到拿到權狀大約 30~45 天。
出價之前,先做三件事:
調閱土地登記謄本:到地政事務所或透過網路申領,確認所有權人是否與賣方一致、有無抵押權設定、查封、預告登記或限制登記。
調閱地籍圖謄本並比對現況:確認土地位置、形狀與面積,現場勘查是否有被占用、出租、既成道路通過,或屬於沒有臨路的「袋地」。
確認土地使用分區:都市土地向公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則看謄本上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例如農牧用地、建築用地),這決定了土地買來能不能蓋、能蓋什麼。
雙方就價格、付款方式、稅費負擔、交地條件達成合意後簽訂私契。實務上價金常分四期:簽約款(約 10%)、用印款(約 10%)、完稅款(約 10%)、尾款(約 70%)。建議委託地政士(代書)協辦,金額較大時可加做價金履約保證,降低一手交錢、一手卻拿不到權狀的風險。
買賣雙方備妥文件,在「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上用印。賣方需準備: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文件;買方準備身分證明文件與印章。
移轉前須向稅捐機關申報並繳清相關稅費:
土地增值稅:依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課徵,慣例由賣方負擔,符合條件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印花稅:按公契金額的 0.1% 繳納,慣例由買方負擔。
純土地買賣沒有契稅(契稅是針對建物),這是土地與房屋交易在稅費上的主要差異之一。
完稅後,檢附公契、稅單、權狀等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移轉登記,繳納登記規費(申報地價的 0.1%)與書狀費。案件無補正事項時,約 3~5 個工作天可領到新權狀。
買方領到權狀後支付尾款,雙方現場點交。若對地界有疑慮,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複丈,由測量人員到場確認界址,避免日後與鄰地產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