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大綱
previous post
買房是人生的大事,動輒就是幾百萬、上千萬的金額。很多首購族在看中理想的房子後,常常會被房仲或代銷催促:「趕快簽約,不然這間要被別人買走了!」
這時候,你絕對不能慌!在正式進入房屋買賣契約之前,有三份最核心的文件你一定要知道,這就是業界俗稱的「買房三書」。
這三本書(文件)攸關你的荷包與權益,如果沒搞懂就盲目簽字,小心買完房才發現漏水、公設比不符,甚至多付了冤枉錢。老潘就用這篇文章帶你徹底搞懂「買房三書」到底是什麼!
簡單來說,「買房三書」是指在買房的不同階段中,用來確認房屋狀況、向賣家出價、以及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的三份關鍵文件。它們分別是:
不動產說明書:房子的「健康檢查報告」
要約書 / 斡旋金收據:向屋主表達購買意願的「情書」
房屋買賣契約書:一錘定音的「終身大事合約」
關鍵點: 這是買房前最重要的文件,房仲有義務在帶看時向你詳細說明。
你可以把「不動產說明書」想像成這間房子的身分證與健保卡。裡面會詳細記載這間房子的所有真實資訊,包含:
產權狀況: 房子是誰的?有沒有被抵押給銀行?有沒有產權糾紛?
房屋現況: 是否有漏水、違建、海砂屋、輻射屋,或者是凶宅?
周邊環境: 附近有沒有「嫌惡設施」(如高壓電塔、殯儀館、垃圾場等)?
⚠️ 新手檢查重點: 簽名前,一定要仔細比對裡面的「現況說明書」,如果屋主勾選「無漏水」,交屋後卻發現漏水,這份文件就是你求償的核心證據!
當你看到滿意的房子,準備要跟屋主談價格時,就會用到這第二份文件。你可以二選一:
比較項目 斡旋金(斡旋契約) 要約書 做法 拿出一筆現金(通常為 5~10 萬元)給房仲,證明你的誠意。 不需拿出現金,直接在內政部版本的字條上簽字出價。 談成後 斡旋金直接轉為房屋定金。 雙方準備見面簽約。 反悔罰則 若屋主答應後你反悔,斡旋金會被沒收。 若屋主答應後你反悔,需賠償出價金額的 3%。
當價格談妥了,買賣雙方、房仲與地政士(代書)會坐下來,正式簽下這本「房屋買賣契約書」,這也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步。
合約中會明訂:
買賣總價、付款成數與各期款項(簽約、用印、完稅、交屋)。
房屋稅、地價稅、過戶規費由誰負擔。
交屋日期,以及屋主答應留下的附贈物品(如冷氣、傢俱)。
⚠️ 新手檢查重點: 內政部有規定「契約審閱期」至少 5 天。你有權利把合約帶回家慢慢看,千萬不要當場被氣氛烘托就急著簽名!
買房是一門專業的課,而「買房三書」就是保障你權益的盾牌。
想知道房子有沒有問題?看不動產說明書。
想跟屋主出價談判?用要約書或斡旋金。
決定要買下來了?字字斟酌房屋買賣契約書。
下次去看房時,當房仲再拿出文件叫你簽名,記得老神在在地問一句:「這是買房三書的哪一本?我可以帶回家審閱嗎?」展現出專業內行人的樣子,才不會淪為被宰的肥羊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