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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際化發展,現在很多國際友人都對台灣房地產很有興趣,但你知道嗎?
依據我國法令規定,「外國人」跟「大陸人」來台灣購置不動產時,法規及程序完全不一樣
老潘來幫你整理:
外國人:依《土地法》第17條、第18條及《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人民: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
外國人:
確認互惠國名單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內政部核准後辦理登記。
大陸地區人民:
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許可核准後始得辦理不動產買賣契約持核准函辦理登記。
外國人:
目前可購房地,部分國家未列入互惠名單(如北韓)。
大陸地區人民:
限制更多,除特殊用途外,住宅用地通常不易核准,且名下不得有多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