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是什麼?

by 彼得老潘

你可以想像一下,你辛苦存錢買了人生第一間房,住了幾年後,因為家庭成員增加、工作地點變動或其他因素,你需要換一間更大的房子,或是搬到更方便的區域。當你賣掉舊房子、買了新房子之後,是不是覺得荷包又扁了一圈?特別是現在的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常常讓換屋族倍感壓力。

基於上述原因政府其實提供了一項非常貼心的稅務優惠,就是「重購退稅」。簡單來說,如果你在出售自住房地後,又在一定的時間內購買了另一間自住房地,並且符合特定的條件,那麼你之前繳納的房地合一稅或土地增值稅,就有機會退回來給你!

 

重購退稅是什麼?

  • 定義: 當你出售自住房地後,在一定期間內又購買另一間自住房地,符合特定條件即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或土地增值稅。
  • 目的: 鼓勵自住換屋,避免因換屋而產生過重的稅負。
  • 重購退稅的兩種稅務:
    •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並出售的房屋。
    •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適用於所有出售的房屋(只要有土地)。

重購退稅的申請條件?

    • 自住定義: 出售及重購的房屋,都必須是自住使用,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設戶籍: 出售前一年及重購後,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有辦理戶籍登記。
    • 時間限制:
      • 「先賣後買」:出售舊屋後2年內完成新屋購置。
      • 「先買後賣」:購買新屋後2年內出售舊屋。
    • 所有權人:
      •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可「大換小」或「小換大」(指金額,非面積),重點是新購房屋的價格要大於或等於出售房屋的價格,才能全額退稅。若小於,則按比例退稅。

如何申請?

    • 申請重購退稅時,通常需要檢附以下文件:

      •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 重購房地契約書影本。
      • 新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 新、舊房地買賣收付價款證明。
      • 出售舊自住房屋年度已辦竣戶籍登記及重購新自住房屋年度已辦竣戶籍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
      • 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實際居住證明)。

特別注意事項?

    • 為了避免投機行為並確保自住權益的落實,所得稅法第14條之8也設有追繳規定:

      • 重購後五年內限制: 申請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的自住房屋、土地,如果在重購後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國稅局將會追繳原已扣抵或退還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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