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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老潘在”預售屋代收款是甚麼?“中有提到[契稅],相信有買賣過房屋的讀者應該不陌生這稅款,老潘今天就單獨解說契稅的內容是甚麼。
契稅屬於中華民國地方稅務是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徵收,想看詳細內容的讀者可以到已下連結:
其中,
契稅條例:第2條內文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簡單來說,
契稅是當房屋(包括土地+建物)所有權發生移轉(買賣、贈與、佔有、典權、交換、分割)時,買方需要繳納的費用。
契稅屬於財產稅與地方稅的一種
因為針對土地部分會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不再另課徵契稅。房屋的部分則是需課徵契稅。
法律條文:
買賣契稅,應由買受人申報納稅。
典權契稅,應由典權人申報納稅。
法律白話:
契稅之納稅義務人,依據建物取得方式之差異,大致劃分類型如下:
1. 買受人
2. 典權人
3. 交換人
4. 受贈人
5. 分割人
6. 占有人
白話來說,最後這筆建物是屬於誰的就由誰繳契稅。
法律條文:
契稅第16條(申報契稅)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依契稅條例第16條規定,契稅申報期間如下:
(1)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案件: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
(2)占有案件:自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30日內申報。
(3)產權移轉發生糾紛案件:以法院判決確定日起30日內申報。
(4)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案件: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
(5)向法院標購拍賣案件: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
(6)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照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
並取得使用執照案件,於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
如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000元。
法律白話:
如果是一般買賣或贈與,契稅需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若逾期每超過3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但怠報金的最高額度以應納稅額的額度為上限,且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
通常消費者為節省麻煩契稅一般都由代書代為申報即可。
計算公式:契稅 = 房屋現值 × 契稅稅率
稅率,依契稅種類稅率介於2%~6%之間,一般常見的買賣跟贈與,契稅稅率為6%,契稅稅率如下
1.買賣契稅為契價之6%
2.贈與契稅為契價之6%
3.占有契稅為契價之6%
4.典權契稅為契價之4%
5.交換契稅為契價之2%
6.分割契稅為契價之2%
7.台灣省各縣市另按本稅附徵教育捐之33%
房屋現值並不是房屋目前的市價,而是由縣市稅捐處派稽查人員評定,每三年會調整一次,通常會比房屋市價低蠻多,房屋評定現值的主要參考項目,包含房屋之面積、地段區位、屋齡、樓層、建材等相關條件綜合考量,
簡言之假如房子愈大、地段愈好、樓層愈高、屋齡愈新、建材愈好,最後的評定現值就會愈高。
有人會誤以為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就是「房屋現值」,但其實還是有些微差異。
契稅稅率:依契稅種類稅率介於2%~6%之間,其中我們最常見的買賣跟贈與,契稅稅率為6%。
。
房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
◆ 房屋屋齡:40年
◆ 房屋坪數:25坪
◆ 房屋類型:公寓3樓
◆ 成交價格:2,000萬元
◆ 房屋現值:100萬
◆ 契稅稅率:6%
◆ 繳納契稅=100萬×6%=60000元
◆ 房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
◆ 房屋屋齡:40年
◆ 房屋坪數:25坪
◆ 房屋類型:公寓5樓
◆ 成交價格:1,500萬
◆ 房屋現值:50萬
◆ 契稅稅率:6%
◆ 繳納契稅金額=50萬×6%=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