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抵押權?分類

by 彼得老潘

民法定義

普通抵押權

民法§ 860 :「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產所有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

民法§ 881-1 :「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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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抵押權 v.s. 最高限額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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