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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費者在買房時常被一些名詞困擾著,例如:權狀中「主建物」、「附屬建物」…本篇來說明一下這兩者間的差異。
主建物,附屬建物定義
主建物:
主建物指的是房屋室內面積,在構造上具獨立性、有門牌且能單獨進出,也就是可以使用、可自由出入的空間,實際測量範圍由外牆外緣開始算起,若是共用牆面,則以牆壁厚度中心點開始計換句話說就是買房後能使用的實際坪數,像客廳、餐廳、臥室、書房、廚房及衛浴空間都屬於主建物,被登記在權狀上。
某些早期( 40~50 年代)興建的公寓會將梯間與地下室這類公共空間也納入主建物登記。
附屬建物:
附屬建物是指連接主建物長出去的設施,例如陽台、平台、花台、露台等,空間較小,比較常用來置物,屬於功能性的的建物,專屬使用,但不在室內的面積。
附屬建物內容
附屬建物內容物也常讓消費者搞不清楚用途:
雨遮:是指「窗戶」或「冷氣孔上方」距離窗戶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通常具備遮雨、遮陽、防止火勢延燒的功能,能否計價,則依據建照申請年份而有所差別。
花台:指凸出於大樓外牆,且人無法站立的部分,通常用於種植花草,有些建案會將冷氣隱藏於此,目前不可登記在權狀坪數之內。
露臺:指的是在戶外上方沒有天花板遮蓋物的平台,又被稱作「平台」,有些比較大的露台會加工改裝成陽台使用,比較小的露臺面積會被拿來當作置物空間放置冷氣主機或花卉盆栽使用。
陽台:指的是在戶外上方有天花板遮蓋物的平台,深度可至2.5公尺。每層陽臺面積不可超過當層樓板面積10%,陽臺空間也會被計算在銷售坪數內。